隨著科技的發展,購物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涌出,人們購物雖然方便了,但是越多的問題也被發現。近幾年電商發展較快,直播帶貨也比較火,于是許多商家開始期滿消費者,比如在購物節前幾天就開始售賣商品,先支付定金(訂金),于是有些商家混淆“定金”與“訂金”,那兩者有什么區別?
在生活中訂金和定金是在合同中常常遇到的兩個詞,很多人都不理解這二者之間有什么區別,定金與訂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們在法律上的意義及結果卻是天壤之別,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它們的區別:
一、什么是定金?
(一)、定金的法律性質
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并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
(二)、定金可以退回嗎?
定金的作用主要體現,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責任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責任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定金約定多少合適
我國《合同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定金的約定數額,但是《合同法》第115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來約定定金。我國《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四)、定金有哪些類型
根據2000年公布的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類型和適用主要有以下幾種:
1、訂約定金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成約定金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解約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后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4、違約定金
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根據《擔保法》第89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什么是訂金?
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么?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2、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法律上對于訂金并無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訂金只是作為一種預付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能夠抵付一定的款項,且訂金只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并無擔保作用,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是如何規定的,仔細觀察好是定金還是訂金。
一句話總結: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